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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舍管理规定 —

宿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各寝室要建立值日生制度,选出寝室长,组织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1、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2、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
3、不准向窗外从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4、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洗漱间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5、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期间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室的必须持班主任及学生科的批条方可回寝。(一张假条只限一人使用,多者做无效假条处理)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节假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床铺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床铺。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宿舍,须由宿舍教师审查后方可带出宿舍。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手机等)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及使用电器,以防火灾。
九、男女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寝室。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需家长凭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及学生科批准,并报舍务科教师备案。各楼层舍务教师带领各楼层值日生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学生名单上交舍务科教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寝。
十、节假日留寝学生需向舍务科提交班主任及学生科留寝批条方可留寝。留寝学生一律按照日常舍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如有违反规定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出现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二、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对不服从管理、顶撞辱骂舍务教师等严重行为的学生给予严厉批评并取消其住宿资格,交由学校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任何人不得替其求情,求情者舍务科一律不予理采。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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