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党校学员管理制度
一.学员必须按时参加业余党校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一次
和迟到两次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
二. 参加集中学习时要遵守纪律、保证听课秩序,认真记录;不遵守纪律者取消学员资格。
三. 学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四. 平时要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者,取消学员资格。
五. 学期末,每位学员要参加业余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六. 每期业余党校将根据学员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考试成绩,按学员总数的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学员,并推荐优秀学员参加市教育局积极分子培训班,对符合入党条件的学员推荐做为学校发展对象。
七. 学员个人表现同学校及团委的评优工作挂钩。 业余党校学员的有关资料一并装入团员档案中,并将此档案转至学生以后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